盛放垃圾,本就是垃圾箱的功能。近日,有媒体报道称,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炮台街道磙桥村因创建卫生城市而下发通知,要求村民“垃圾一律不准往垃圾箱里扔”。消息一经发布,就引发舆论的强烈质疑。
笔者查阅了有关通知,通知内容确实有“创建卫生城大干100天”等前缀,容易令人联想到是因创卫而一刀切布置的任务。不过,当地工作人员澄清说,相关举措无关创卫,而是在做垃圾不落地试检工作——农村其实很少有城里那种塑料或者铁制垃圾箱,更多的是用砖头垒砌成的垃圾坑。由于很多人不够自觉,垃圾丢得垃圾坑四周都是,既不美观也不好清理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街道办提出倡议并选定三个试点村落,村里也给三个村民小组各买了一辆电动垃圾车,尝试由专人负责清理处置。并且,试检成功后将全面推广。
这样的解释有其合理性。近年来,随着垃圾分类不断推进,各地都在结合本地实际,因地制宜地探索垃圾减量办法。比如,有的地方鼓励居民将果皮制作成酵素或肥皂,有的地方引导村民把厨余垃圾处理成有机肥料,等等。垃圾不落地也是其中的一种尝试。几年前,笔者在厦门海沧多个村落采访“文明小袋鼠 垃圾不落地”活动,发现此举不仅通过自我回收方式提升了垃圾处理效率,也从源头上督促个人尽可能地减少制造垃圾,还有利于垃圾分类。在这个背景下,我们再结合当地通知中“用塑料袋装好放在自家门口,有人统一收”“或自行放在垃圾车上”等措辞判断,这应该是一起表述不清导致“扔垃圾方式有所变化”被简单地理解为“不让扔垃圾”的乌龙事件。
当然,虽然是乌龙事件,但该从中反思的地方也有很多。相关通知由工作人员发布到聊天群里,既不正式,也不准确,更凸现了工作做得不够扎实的问题。“垃圾不落地”毕竟是一种新理念,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群众来说,更是与日常习惯不同。惯性是强大的,改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以厦门海沧的探索为例,当地在推进过程中遭遇种种困难,先后多次召开村民大会,耐心地向群众解释相关措施的作用、好处,同时分阶段撤掉垃圾桶,给群众逐步适应的时间。反观磙桥村,当地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些情况,更谈不上做好政策解释和意见收集工作。
防止乱丢垃圾,净化美化环境,政策初衷是好的。但好的政策要想有好的实施效果,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。街道办与村居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,尤其要充分考虑群众反映的垃圾收取不及时、湿垃圾过多以及装卸运送过程中出现撒漏等问题,通过加强配套设施建设,加大垃圾清运频次,以流程改善真正实现让乡村更美更宜居的目标。